一、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1、假如选择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假如日后双方离异,父母无权索回出资钱款。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结婚,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
2、在由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少恋人选择这种方案。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假如以后双方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3、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有条件的赠与行为。假如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人的名下,但出资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假如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二、婚姻与房产常见问题
1、父母出资买房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其他明确要求的除外。
2、未办理结婚证
在谈恋爱期间一起购房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见着协议处理,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要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对于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