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方面,通过改革和立法,降低自住型需求负担,提高投机、投资性需求成本,鼓励有多套住房者将闲置的住房推向二手房市场或租赁市场。
立法方面,对《土地管理法》(修改)、《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税》等加快立法。
市场监管方面,应建立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机制,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进一步完善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机制,提高调控水平。
朱中一认为,上述制度除房地产税收涉及面广、难度大,进展比较迟缓外,其他方面都在推进中。
他还指出,过去长效机制建设不快与对房地产的定位摇摆有关。房地产一头连接民生,一头连接经济。以往十几年,时而强调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时而强调住房的民生定位。
自去年,国家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后,不少地方政府表态,要注重实体经济发展,减少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对于房地产的依赖。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关政府对长效机制的建设的推进也在加快,特别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
去年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提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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