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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房地产税可“压舱促稳” 抑制肆无忌惮的炒作

来源:  财经网 太原房掌柜  2017-12-27 09:16:28
[摘要]税收是政府“以政控财,以财行政”来履行其职能的基础性制度,中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走向现代化社会的过程中,无可回避地必须经历税制改革的历史性考验
     【再推进】应寻求的共同点三:在“可行性”上的研讨应积极廓清至少以下六大问题:

      1. 法理障碍问题,即是否存在“国有土地上不能对房产征税”和“与土地出让金构成重复征收”的“法理硬障碍”。

      2. 广义的房地产税制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各环节各类负担的全面整合、配套改革问题。

      3. 住房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制度设计如何处理“中国特色”问题——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处理“第一单位免征(扣除)”的方案选择,以使社会可接受地先建成此税制度框架。

      4. 如何认识和防范此税开征可能引起的社会冲击问题(是否可能、如何防范此项税改引发房地产领域、国民经济乃至社会的动荡,成为所谓“压垮稳定局面的最后一根稻草”)。

      5. 开征此税必须处理好的技术与管理问题(是否可以及如何依据市场“影子价格”作税基评估,如何实施公众参与和监督等)。

      6. 此税如能完成立法,如何在其后按照中央对地方充分授权、分步实施的要领渐进推进、适时地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时点开征。

      房地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与推进要领

      我本人对房地产税在我国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设计与推进要领的看法,可简述如下。

      必要性方面可以梳理出五大正面效应:

      一是房地产税为房地产市场及相关领域的运行产生一种“压舱促稳”的作用。它在保有环节上形成的可估量的年复一年的成本,会引导相关主体的预期和他们的行为,产生的效果一定是有利于抑制肆无忌惮的炒作。经济行为分析中涉及的无非就是利益考量,在这个持房成本方面造成制约以后,行为会往哪方面发生变化?这种成本会在抑制肆无忌惮的炒作的同时,也一会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在购买选择上面更多考虑中小户型——特别有钱的人不会太在乎,但是更大比重的人们在财力上总是要掂量掂量地作选择的。原来是努力买个大户型最满意,现在考虑到以后可能要有税的调节,便会放松这方面的要求,改为中小户型,其他的什么地段、楼层、朝向,按自己偏好还是可以一丝不变的。还有就是会减少空置。有些人手上愿意持有几套房的,当然可以继续持有,但是很多人会考虑在持有期间把房子租出去,来对冲税负这个压力。有一部分人说有了一套基本住房以后,还愿有第二套、第三套,这叫改善性住房,买改善性住房的同时,因为有一些基本的经济知识,认为是给自己买了一个“商业化的社会保险”,因为自己有生之年买的第二套、第三套房,其市价演变会符合城镇化过程中间不动产成交价的上扬曲线,有这个信心,依此不是做买了以后就很快出手的炒房。但是,有了税以后,他会考虑不再让房子空置,会把它租出去,于是就有了租房市场的增供,而社会在这个情况下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

      上面这些效应综合在一起,提高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整个社会在减少空置房方面,是没有一分钱新的投入,但一下子涌出一大块有效供给,会促进租购并举局面的发展,这当然是好事。这是房地产税在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所谓“压舱促稳”作用。

      有的同志特别强调:“从所有的案例观察,上海也好、重庆也罢,收税以后没看见它们的房价回调。美国也好,日本也罢,收了房产税也没有看到房价回调,所以收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没用。”我不认同这样的分析,经济学分析中需要把所有的参数合在一起,然后尽可能看清它们的合力,这个合力中,不同因素其作用方向是不一样的。你还得反过来问:为什么美国也好、日本也好,其他的经济体也好,到某个阶段上一定就得逼着推出房地产税?如果不推出房地产税,以后的房价会是怎么表现?你得问:重庆、上海如果没有房地产税的试点,在这一轮一线城市行情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上海的房价是不是会上升得更猛?重庆是不是不会只有5%的上升幅度?需要这样来探究问题。不能说这个税出来以后,一招鲜就吃遍天,就决定整个的走势。它不是定海神针,但是它是使整个方案优化的选项中的必要选项,该选而不选也是不行的。税不是万能的,但是税制应有的制度改革进步,我们不去推动,又是万万不能的。

      二是房地产税与地方政府职能合理化是内洽的,它会“内生地”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我们都希望地方政府专心致志地稳定和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如果它的财源建设中以后可培养出来一个不动产保有环节大宗稳定的收入,是年复一年依靠在辖区内的持房有环节取得税收,那么恰恰就是这样一个机制。

      经济学逻辑与案例经验都在证明,房地产税就是这样一个与市场经济所客观要求的政府职能合理化内洽的引导机制。一旦地方政府意识到他只要把自己该做的“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事做好了,也就会使辖区内的不动产进入升值的轨道,每隔一段时间做一次税基评估,就是在套现“财源建设”的成果。尽政府应尽之责就把财源建设问题基本解决了的话,他有什么必要像现在这样拼命去做其他那些他认为不做就出不了政绩、就解决不了财源建设的事呢?这样的国际经验和我们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分析都可以来做印证。这是与所谓转变政府职能内在相关的、一个十分值得肯定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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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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