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华润、宝能先后发公告回复深交所关于前几日“自查华润、宝能是否是一致行动人”的问询,华润、宝能各自的公告声称两者并非一致行动人。
华润在公告中声明,经公司自查确认,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并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并且,华润在公告中列举出要形成一致行动人,需要满足的12个条件,并一一驳回,华润认为,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以上12种情况,因此构成华润和钜盛华是一致行动人的条件并不成立。
钜盛华方面也发布了公告,部分公告与华润一致,列举了相同的12个条件,声称钜盛华和前海人寿与华润股份或中润贸易之间均不存在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部分公告原文如下:
华润公告:
2022-02-17 10:31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
2022-02-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