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2日、23日分别发出公告,对2014年、2015年75名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群众进行通报,再加上6月9日因该事件被通报的25名群众,至此,成都因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上升到100人。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报称,被通报的这些职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调查属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职工领取“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调查情况通知书”,但职工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签收或拒绝签收,现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本公告自网站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到期,到期即视为已向以下职工送达调查情况通知书。若对调查情况存在异议,可在公告期间及公告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据悉,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及骗提套取行为记入成都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的“不良行为登记”。
“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骗提套取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良行为登记记录一并进行转移。”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骗提套取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还套取资金,未按此要求退还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2022-02-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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