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6个全国“土地日”前看节约集约用地
聚焦
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连续四年,全国“土地日”主题不变,这被视为我国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诠释。
早在2014年,我省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从强化规划计划引领控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4个方面形成14条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出部署。
一年多来,《意见》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我省还面临着哪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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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有办法“水中捞地”,盘活闲地
近日,记者来到射洪县,沿涪江看到一条长长的防洪堤。15公里长的堤坝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让射洪人敏锐地捕捉到了“生地”的机会,他们在防洪背坡脚以外河堤保护范围的荒河滩上,“捞”出土地近83公顷,建成了湿地公园。“把河滩的水集中起来,然后把荒废的河滩地改为建设用地。”遂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采用这种方式,一方面把荒地利用起来了,另一方面不用再划拨土地建设城市公园。该市著名的观音湖湿地公园也是这样建起来的。
这一“捞法”,将宝贵的土地资源从“沉睡”中“唤醒”,“产出”更大的价值。“这只是《意见》出台以来,四川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一个例子。”省国土资源厅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我省在创新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改革和探索。
认真清理闲置土地,严肃查处土地粗放浪费违规违法行为,成为挖掘潜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点。
南充市嘉陵区凤垭山下,分布着一批早年引进的工业企业。随着产业结构提档升级,不少企业已“关停并转”,占用的土地处于低效、闲置状态。为盘活这些土地资源,当地政府将闲置低效土地收回重新出让,唤醒休眠土地的同时,也缓解土地指标紧缺的矛盾,打破城市建设面临的土地瓶颈。
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同时,仍需向改革要空间。 在成都、自贡、遂宁、眉山、南充、简阳、邻水试点,四川首次开展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及低效、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改革探索。在攀枝花、广安、泸州等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也正式启动。郫县与泸州开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更成为了全国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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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快进键”制度建设促进高效用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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