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合法权益没有有效途径维护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利用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需要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并且相关收益也应该属于业主。然而,通过调查发现有83.55%的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业主的合法权益没有有效和完善的途径来维护。
调查发现,利用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有56.3%的物业公司征得了小区相关业主的同意,有43.7%的小区物业未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取得的收益被小区物业公司独占的,占被调查小区的87.13%。如长风小区山西杰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和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配套设施锅炉房旁的绿地上建成三层商业性房屋用于出租,经营已达4年之久;将居民楼中间绿地硬化后划定停车位以1800元/车/年的价格向小区外用户出租,以上两项收益,物业公司从未进行公示。更有物业将消防通道也进行出售,如万达天玺小区河北卓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违规将地下车库的消防通道作为车位销售给业主,造成纠纷。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业主解聘难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调查发现有些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拒不离开,业主的解聘权力得不到执行。再如长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17年11月到期,小区业委会向83个单元长(小区共有101个单元长)发放调查表,绝大部分业主对杰灵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要求解聘该物业公司,但杰灵物业公司到期就是不走,业主解聘权力得不到落实。
个别物业公司强迫业主缴纳罚款
西华苑四期山西万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长治市御龙庭物业公司)以怀疑彭某在小区经营的网吧存在偷电行为,擅自对其做出罚款10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以停止供电,将电卡余额清零等方法胁迫其缴纳罚款。无独有偶,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消费者张某身上,万坤物业也以偷电为由对张某做出一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停止售电两个多月,逼迫消费者缴纳罚款。
B 2018年我省消费投诉十大热点
2018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机构与消协组织共发布消费警示(提示)310期,接受消费者投诉47200件,举报19700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63200余人次,综合解决率9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99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热点一,家具类投诉较为突出,网购家具纠纷成为维权难点
存在问题为:受南北方湿度差异影响,家具厂家对实木家具平衡湿度等方面标准把握不好,导致家具在短时间内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收到的实物与网络图片显示的材质、做工、颜色有明显差别。出现鉴定难、退换货难等问题。
热点二,预付式消费与金融信贷捆绑,消费者权益损害严重
存在问题为:预付卡涉及资金总额庞大,资金监管不力,资金安全难以保证;办卡容易退卡难,一旦产生纠纷,经营者以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额违约金等格式条款为理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2022-02-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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