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7年12月28日,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接到举报对山西吉中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涉嫌从事传销活动。2018年1月立案进行了查处。经查,山西吉中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模式为依托通过互联网网站网址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要求消费者以购买产品的形式加入成为公司会员,通过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牟取利益。当事人资金制度是以推荐人身份直接或间接连续推荐更多购买者加入,通过发展会员,设置各类奖励措施,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案发,公司已发展普通会员四千余人,形成了层级达10级的上下线结构。
处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842元;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项目“金尊府”发布违法广告误导宣传案
基本案情:2018年1月19日,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项目“金尊府”发布的室内展示内容涉嫌违法。经查: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项目“金尊府”发布的室内展示内容有“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拉动区域经济几何倍的增长,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户外广告内容有“再造一座恭王府”等内容。
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西晚报、李飞飞)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