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家里冷得要命,可是一测是16℃,达到标准了。”23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问暖热线反映,她想知道这18℃±2℃的标准是如何确定下来的,难道人们住在16℃的环境下,不会觉得冷吗?
本报问暖热线开通5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明明家里很冷,但温度已经达标了。
根据现行的《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22条,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按条例规定,16℃就算达到了供暖标准。那么,16℃为啥还让人觉得冷?长期生活在16℃,人体会否有不良反应?18℃±2℃的供暖标准是如何设置的?带着种种疑问,记者走访了太原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山西省中医院内科专家等。
市民反映
室温16℃,确实有点冷
18℃±2℃,即以18℃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然而,市民对于这样的温度,并不满意。尤其是16℃,大多数市民都和李女士一样认为偏低。
市民李女士住在王村南街的一栋高层住宅楼,往年都是区域供热。“去年冬天,我坐月子时,觉得家里特别冷,老公往卧室里放了两台电暖器,可客厅和厨房还是冷冰冰的。”李女士说,她老公特意找到物业公司反映这事,物业工作人员拿着温度计去家里一测,16℃了,达到规定标准了。
家住南内环的郭先生同样有类似的疑问。往年家里是18℃,可总觉得冷飕飕的,必须穿毛衣或厚睡衣睡裤。家里的暖气片也就摸着不算凉而已,可去了亲戚朋友家,20℃就明显不一样,穿个秋衣秋裤就行。“真的是人体抗寒能力不同吗?”郭先生说,他35岁尚且觉得冷,5岁的儿子和65岁的老母亲就更别提了,他经常担心他们感冒。
记者体验
16℃得比20℃多穿件毛衫
16℃真就那么冷吗?23日9时许,记者准备在一间15平方米、有空调、有一台室温计的封闭房间体验一下。
当前室温计显示为21℃,记者身着一件长袖衬衣,无不适感。将空调设置为20℃。约10分钟后,记者再次进入房间,室温计显示为20℃,几乎跟21℃没有区别。记者又找来一位61岁的张女士和一位5岁的小女孩,他们同样觉得跟平时没有区别。在这一环境下,记者放了一杯150毫升的开水,大约22分钟后,这杯开水变成了约40℃的温水。
随后,记者将空调设置为18℃。半小时后,记者来到房间后,明显觉得比刚才冷。肩膀、脖子、膝盖等位置均有一些凉意,但还可以承受。待了将近15分钟,必须加穿一件外衣。张女士和小女孩也说有点凉,两人也均加穿了外衣,随后,无论是看书还是看电视,两人都不太受室温的影响。
在设置房间温度为16℃之后40分钟,记者再次进入房间,尽管身着外套和牛仔裤,还穿着秋衣秋裤,可是手得缩着,脖子是凉的,脚面和脚踝处冻得慌。张女士和小女孩进了房间不到5分钟,都表示冷得扛不住,穿上毛衫、毛裤还是觉得不适,两人待了10分钟后离开房间。记者同样也放了一杯150毫升的开水,大约17分钟后,这杯开水已然变成约40℃的温水。记者在16℃的条件下,待了1个小时,前半个小时还能适应,越往后,越觉得浑身发冷。尽管只差了2℃,可感受的变化却异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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